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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万条电话号码被用来“打粉”,有人被骗390万!
www.yl.nanchongpeace.gov.cn 】 【 2022-03-09 09:25:52 】 【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

  相信不少“股民”都接到过这样的电话。有人干脆利落,一键挂断,也有人将信将疑,寻思莫非这是证券公司的福利?殊不知,你把他当“财神爷”,入群等着他透露“天机”,他却骗取了你的信息,还拿你当“提款机”。


  上海浦东法院就审理过这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朱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指挥员工以假冒身份邀请“股民”进群,再按人头拿提成……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非法获取11.4万条信息


  还冒充证券人员“打粉”


  2019年11月,在上海经营公司的朱某非法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存储在公司电脑中。公司员工则根据他提供的这些信息和话术进行“打粉”,也就是拉人涨粉引流。他们冒充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拨打陌生人电话,诱导对方加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微信群。“打粉”成功后,员工会获得相应提成;群里人数满员时,他们就退出群聊,“任务”也就完成了。


  吴女士正是被这样的话术引到群里,一步步落入圈套之中,被骗390万元。据她说,2020年4月,有人自称是某证券公司的客服,申请加她微信好友,考虑到自己确实在该公司注册过账号,吴女士通过了申请。对方随即将她拉入一个群聊,里面有“专业人员”每天讲解股票情况。不久后,吴女士又加入了“VIP群”,在群里“老师”的指导下,她下载了某炒股软件,其间有赚有赔,直到6月无法登录该软件,吴女士才意识到被骗。


  除了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朱某同样也要承担刑事责任。2020年7月,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其电脑中检出11.4万余条电话号码。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不容侵犯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违反国家规定,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朱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朱某家属帮助其退缴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本案中朱某的行为对后续犯罪最终造成被害人巨大损失起到一定作用,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朱某不宜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主审法官李俊英提醒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面临巨大挑战。人们在享受数字时代便利的同时,也遭受着个人信息“裸奔”的隐痛。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催生其他关联犯罪,侵扰公民生活安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上,不但《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作了相关规定,去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大家自身也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进行网络活动时务必保持警惕,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编辑:唐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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