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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美丽中国我先行 司法护航生态兴
www.yl.nanchongpeace.gov.cn 】 【 2025-06-06 09:39:54 】 【 来源:仪陇县人民法院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二十周年,也是“双碳”目标提出五周年。6月5日,第五十四个“六五”环境日也如期而至。


  仪陇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风景区宣传普法、环资案件巡回审判等系列生态文明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仪陇注入司法新动能,书写“美丽中国我先行司法护航生态兴”的绿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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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开放日


  法护成长共“树”未来


  在5月30日马鞍法庭(旅游环保法庭)公众开放日当天,二十余名同学走进朱德故里景区、马鞍法庭(旅游环保法庭),开展生态研学、参观法庭、模拟庭审、普法课堂等活动,深入学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厚植绿色法治理念。


  风景区普法


  绿色共建全民参与


  骑龙湖生态风景区位于仪陇县杨桥镇,有着川东北山水画廊、仪陇“小三峡”之称,是仪陇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6月3日上午,仪陇法院干警走进骑龙湖生态风景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禁渔是为了促进嘉陵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促进嘉陵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禁渔期内,采用电鱼、炸鱼等禁用方式或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捕鱼的,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干警向游客、周边群众科普禁渔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结合近三年来法院审结的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引导游客和村民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实践。


  环资案件巡回审判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为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6月5日上午,仪陇法院将法庭搬到了群众的家门口、生态保护的第一线——非法狩猎罪犯罪行为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周边的村民们纷纷前来旁听。


  据悉,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采用禁用的方式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狩猎珠颈斑鸠和灰胸竹鸡等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本院审理,结合其具有累犯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赔偿因违法猎捕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详细阐释了非法狩猎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详细列举了仪陇常见的“三有”野生动物,让被告人和旁听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仪陇法院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承诺,绽放在开放日孩子们纯真笑颜里,蕴藏于风景区普法的热忱讲解中,回响在巡回审判庄严的法槌声中。


  下一步,仪陇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之智勾勒生态之美,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绿色共建、美丽共享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美丽仪陇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景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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