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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举证?虚假陈述?法院:罚!
www.yl.nanchongpeace.gov.cn 】 【 2025-09-09 15:47:58 】 【 来源:仪陇县人民法院

  近日,仪陇法院在审理原告严某等人诉被告四川某建筑公司、仪陇某排水公司及第三人林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时,对逾期举证的第三人林某、虚假陈述的被告四川某建筑公司,分别依法作出罚款8000元、100000元的司法惩戒决定。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林某在收到本院举证通知书后,经两次传票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供相关证据。一审庭审终结后,林某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到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并陈述自己与四川某建筑公司之间的非法挂靠关系。林某提供的证据与本案事实认定具有重要关联性,却无故逾期举证。且该证据表明,四川某建筑公司在几次庭审中违背诚信原则,故意向法庭作相关虚假陈述,严重妨碍了案件审理。


  为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当事人诚信原则,确保案件公正高效裁判,仪陇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林某逾期举证罚款8000元;对被告四川某建筑公司在签署《保证书》后仍不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妨碍法庭审理的行为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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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不是“博弈游戏”,当事人在参与诉讼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积极配合法庭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法律责任、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九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第一百八十五条 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一)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


  (二)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伪造、隐藏、毁灭或者拒绝交出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四)擅自解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财产的;


  (五)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


  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景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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