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
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自觉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0月1日至2006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三)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68cm;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辞退、解聘的;
8、曾在我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或因个人原因从我局辞职未满两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及岗位调整。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办公室(县公安局四楼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758611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征信记录、退伍证(退伍军人)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按照本招聘公告执行。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10%,满分100分。
1、笔试:测试应试者的基础性知识、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报名人员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04
人员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仪陇县公安局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值班期间食宿由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按《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和缴存五险一金。
05
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由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借招聘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586116
仪陇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